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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起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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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8日 点击:129637 来源:嘉兴市外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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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2月起,嘉兴市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有新的要求,申报材料和要求如下: 1、提供《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表》一式一份。 2、提供邀请单位的外贸进出口权证复印件。 3、提供所邀请外国人的护照复印件,来华签证页复印件。 4、提供与被邀请人(单位)所做贸易的相关凭证。 5、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经各县市区政府或市有关部门审核的担保函。 7、申请多次签证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8、根据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资料。 9、解释权为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事办窗口。(注:各邀请单位可先请被邀请人向我驻当地使领馆咨询申办来华签证的有关事宜,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办理。) 申请单位在提供原来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交单位出具的担保函,并经主管部门(如有)和所在县市区外办或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的同意及盖章后提交,邀请外国人来华联系电话:0573-82512097;因私签证联系电话 0573-82512198,0573-82512098;商务民事外事认证联系电话:0573-82512097 。(担保函样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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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书
我公司此次邀请XXX先生/女士,护照号XXX,来中国进行XXX活动,我公司担保XXX先生/女士在华停留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按时出入境,并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
如有材料不实或者被邀请人在华有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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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签发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外事部门或经济开发区、港区意见:
签发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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