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因私签证
二、设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地方外事管理若干规定,各地(市)外办统受理、审核后报省外办办理,并提供有偿服务。
三、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省外办签证材料----取回签证---发证
四、申报材料 1、因私护照 2、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暂住证及复印件 3、在职证明 4、根据各签证国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五、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嘉兴市物价局收费许可证:浙经嘉市字节8300001 1、制表翻译费:每一份25元; 2、传真费:本市5元/份,外市10元/份,国(境)外50元/份; 3、咨询服务费、翻译服务费:双方协议确定; 4、代收费用:签证代办费(日本)260元/人;加急直送费100元/本:因私签证代办费、签证费根据各签证国的收费不同而不同
七、联系电话:0573-82512198、0573- 82512097
八、地 址:市审批中心外事办窗口
九、监督电话:0573-82521582 |